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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人站在密林入口,俱有一种说不清的狼狈,连阿离都不自在地左顾右盼,第一次离家闯荡原该兴奋或感伤,事实却是被扫地出门,滋味实在不怎么美。
旼焰是三人中的长辈,虽说总是被狼王称作蠢货,往日里与他们相处终归还是拿了点架子,怎么也没料到有一天会当着两个小字辈的孩子面前被扔出来,里子面子皆丢光,就数他是最狼狈的一个,面对这残忍的事实,不善于转圜的性子也只能木讷地站着。
论起年龄来这可真是一老一小,事实上沈珏以为再补上四个字更合适章一老一小,一对活宝。
他们谁也没个主意,只好由自己拿主意,沈珏一丁点儿都不想当这只“出头狼”,不得不硬着头皮上阵了,省的他们准备在门口站上百八十年,反正不用吃喝,饿也饿不死。以这两人的脾性,未必不会出这样的状况。
清了清嗓子,沈珏率先转过身,打破了沉寂章“走吧,你们有想去的地方吗?”
阿离可答不上来,他从未离过家,连外面是个什么模样都不知道,族里人从来不爱谈外面的事,唯有红毛舅老爷爱叨叨,可惜全是些让他头皮发麻的景象,因而果断的摇摇头,“小阿舅去哪阿离就去哪。”
旼焰也紧跟着摇头,因为他一时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才好,想去的地方太多,非要这么紧急地选一个,也是件很要命的事,也跟着阿离说章“哪都不想去,我们跟你走,你想去哪?”
小时候沈珏最喜欢去山林里玩,尤其是一到秋季,沈家山林中的野果都熟透了,老远就能闻到清甜的果香,每年这个时候他就跟着沈清轩和伊墨去山林里摘果子吃,吃的果子多了,哪个熟的恰好,哪个尚未熟透,总是有体会的,因而他们总是能摘到许多好果子,果子们越好,虫子便越爱吃,每当摘了个钻了虫眼的果子,他就以次充好扔给沈清轩,沈清轩多精明,掉头便扔给伊墨。伊墨一点都不贪瓜果,更遑论还是叫虫子蛀了的瓜果,更是嫌弃的不行,一转手就扔回给他,躲都躲不掉,每次都不偏不倚的重新砸进他怀里,自然最后也是由他收场。
今日这颗“烂果子”又砸进他怀里,沈珏也不知怎么就几百年都没一点长进,次次都叫烂果子砸个正着。无论多少年,最后收场的都是他,可真是叫人愉快不起来。
“我也不知现在在哪,怎么走都不知道。”沈珏眺望一圈,也没认出自己在什么地方,只好对二人道章“先离开林子再说。”
“我知道怎么走。”旼焰指了指南方,“往这边走就出去了。”
三人齐齐地下山,阿离最小走在中间,身边一个小阿舅一个舅老爷,一黑一红,中间一个粉嫩的小童,走起来风景分外不协调,偏偏两个成人还习惯地迈大步,走一段便走丢了短腿的小孩,只好停下来等他迈腿追上,又走一段,又停。阿离幻成人形并无多久,两只腿走路本就不习惯,不到三十里路一路追追赶赶,愈发的两腿直颤,最后一屁股墩坐在地上,化成了狼形,连尾巴都不摇了,只会喘气。
沈珏礼节性地问旼焰章“我抱他走可行?”
“不行。”旼焰断然拒绝章“他又不是小姑娘。”
阿离灵机一动,起身甩开尾巴章“我不是小姑娘家家,但我是狼狗啊,我就这样跟着你们,外人看到以为是你们带狗打猎的,不成吗?”
他的话刚落音,就见两个舅辈同时瞪着他,那表情要多古怪有多古怪。
谁会带只刚断奶的小狗去打猎,疯子么!
他这混血体质,也不知是什么缘由始终长不大,好不容易化作人形了,只是人类幼童大小,即是狼形,也就三四个月的体型。毛都还没长顺溜,还要冒充猎犬,也不知是侮辱狼,还是存心侮辱狗。偏偏还没这个自觉,为自己这个聪明的主意,小尾巴摇的可快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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